根据《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和《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报考情况,特制订本调剂复试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院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2.成立院级纪律监察组,成员由学院教学督导、纪检委员等组成,负责监管本单位复试过程,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3.按照学科(专业)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选拔小组。调剂复试选拔小组在本单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开展考核工作。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且统考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语种。
(二)必须符合《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初试成绩必须同时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分数线以及我院确定的调入专业初试成绩要求(包含单科和总分)。
(四)申请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在同一一级学科(即专业代码前4位要一致)开展调剂。
注意:
1.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简称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初试专业无统考科目的,不得申请调入有统考科目的相关专业。
2.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数一致。即:考试科目为3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3科的专业,考试科目为4科的考生只能调入考试科目为4科的专业。
3. 对政治、英语、统考科目的要求:
(1)政治科目要求
政治(科目代码101)统考科目必须相同,未考政治科目考生不得申请调入考政治的专业。
(2)英语科目要求
考英语(一)(科目代码201)考生可申请调入考英语二(科目代码204)专业,反之不行。
三、我院2024年接收调剂专业
我院最终调剂专业、调剂分数等具体要求以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
四、调剂接收原则
以推动学院研究生招生内涵式发展为目的,以保证质量、激发学院培养活力为导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接收调剂条件要求对考生进行审查,在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中,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考试科目、单科成绩、申请志愿、专业背景、学习经历、获奖经历、思想政治情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择优选拔确定复试名单。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详见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五、调剂程序
我院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我院不接受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调剂志愿不采用“先到先得”原则,申请时间较早没有优先权。调剂系统关闭后12小时内学院根据调剂原则统一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学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4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复试资格。
六、调剂复试安排
采用线下复试方式,组织复试专家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现场复试考核。
学院调剂复试将于4月11日进行,具体复试安排待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后学院将通过电话、微信或QQ群另行通知考生。
七、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学院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4小时内进行确认,未按要求确认的,取消待录取资格,学院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二)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即使已接受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其他政策以《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为准。
(四)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发出通知后4个小时内)确认。未按要求确认的,取消调剂待录取资格,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五)未进入我校复试名单以及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一志愿考生,可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向校外申请调剂。对外调考生,我校不再寄送试卷,也不再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六)其他政策和工作安排以《云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云南大学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温馨提示》为准。
九、调剂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
3.实行录像回溯制度,对于关键环节以及考生提出异议的问题重点进行抽查和检查。
4.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5.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十、诚信复试要求
考生考后不得将复试考试过程及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上报教育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电话:0871-65147702
电子信箱:411937807@qq.com
部门:太阳成集团tyc9728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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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办法由太阳成集团tyc9728负责解释。
太阳成集团tyc9728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