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
疫情防控期间教学与管理相关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的教学与管理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云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关于夜大、函授学生的教学工作
(一)函授学生(包括各函授站点学生)必修课3月9日(下周一)起,利用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开始上课。(不含之前申请过按照传统教学授课的课程)
完成时间:2020年3月8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负责通知和组织)
协助部门:技术部、网教部、各教研室
(二)夜大、函授学生网络选修课课件开放时间为3月16日起,利用学院网络教学平台开始上课。
夜大传统选修课(共三门),因涉及实操内容,等疫情结束后,由教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教学。
完成时间:2020年3月8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负责通知和组织)
协助部门:技术部、网教部、各教研室
(三)夜大学生必修课从下周一(3月9日)开始上课,在疫情结束之前,采用线上教学的模式开展(疫情结束后,恢复传统教学模式):(1)网络直播(建议采用腾讯会议+QQ群相结合的方式);(2)慕课(建议采用MOOC平台+QQ群的方式,但慕课平台较多、操作不太方便,后续授课衔接也不好把握,仅推荐已经熟悉慕课平台操作和有账号的教师使用)。具体用哪种方法,由任课教师填写《2020年上学期夜大拟采用课程线上教学方式汇总统计表》确认,同时建立本课程教学班级QQ群号,并报教学科。
任课教师建群之后把QQ 号给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加入相应的课程学习群。对于合班课,且不是同一个班主任的,任课教师须将QQ号同时提供给该门课程涉及的所有班主任。
教学以课表确定的教学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含合班课),教学时间按课表排定的时间执行。
完成时间:2020年3月8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
协助部门:班主任专岗、各教研室
(四)技术部编写“腾讯会议”的使用手册(包括下载、注册和使用等),由各班主任通过已建立的微信群推送给学生,同时在学院主页上发布,供学生学习使用。
上课前一天,教师应通过QQ群将会议号告知学生。使用慕课的教师,应提前将慕课有关操作通过QQ群告知学生。
完成时间:技术部在2020年3月7日前完成相关工作
牵头负责部门:技术部
协助部门(人员):班主任专岗、各教研室、各任课教师
二、关于夜大、函授新生的相关工作
(一)教学科完成“函授学生网络学习办法” (包括必修、选修两类课程的学习办法)和“夜大学生学习办法”(包括选修课、疫情期间必修课、疫情解除后的必修课的学习办法)的编写工作,然后由技术部联系相关系统开发人员关联到新生注册功能模块中。
完成时间:2020年3月5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
协助部门:技术部
(二)技术部编写“新生网络注册须知”,放在学院主页,以便指导新生完成网络注册操作。技术部通过短信平台和学院网站、班主任通过微信群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昆明点新生通过网络完成注册。
完成时间:2020年3月7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技术部
协助部门: 教务科、成教班主任专岗、招办
(三)函授、夜大新生的教学工作原则上与老生采用相同模式,同步进行(含与老生合班)。
完成时间:2020年3月6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
协助部门:各教研室
(四)各函授教学站点,可在新生注册完成后由各站点统一安排,组织新生按照“函授学生网络学习办法”开展网络线上学习,启动时间应与学院昆明班函授新生同步。
完成时间:2020年3月6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
协助部门(人员):各站点联系人
(五)关于教材问题,教材室相关人员根据课表,核算各班教材数量和金额,加快递费制成表格。教学科将教材室相关人员的微信发给各班班主任,由其进入相应本班级群中,根据学生需要,填写表格,班主任协助教材室相关人员完成学生的教材购买。(3月份先完成夜大学生的教材选购)
完成时间:2020年3月8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教学科
协助部门(人员):班主任专岗、教材室、各班班主任
三、关于红河教学点毕业生的有关工作
(一)组织开发网络考试模块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4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技术部
协助部门:教学科、教务科、网教部
(二)组织完成各课程网络考试试卷的命题工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1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网教部
协助部门:各教研室
(三)组织完成考试试卷的挂网工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5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 技术部
协助部门:网教部
(四)制定考试计划并完成网络考试
完成时间:2020年3月19日前
牵头负责部门: 教学科
协助部门:技术部、网教部
(五)完成毕业资格审查和毕业证发放等相关工作
完成时间:2020年3月底前
牵头负责部门: 教务科
协助部门:学工办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夜大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充分理解线上教学可能带来的问题和困难,主动配合学院和教师,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完成各项任务,保证教学的顺利开展。
(二)夜大各班级任课教师,原则上应在3月8日前,对选定的教学模式进行测试,以便正式的教学工作能够正常开展。
(三)学院将根据疫情的发展和学校的要求,对夜大教学工作进行及时调整,各夜大班主任和教师遇到问题、困难应及时与职业与继续教育院教学科沟通。
(四)所有对学生的通知定稿后,均需通过学院短信平台、学院网站、班主任、招办微信平台、学院成教楼大门粘贴五种形式同步发布,以便尽可能通知到所有学生。各函授站点学生由各站点负责根据学院要求,通知所属学生。
(五)各科室、管理干部和任课教师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大局意识,严格落实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杜绝相互推诿扯皮;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任课教师要遵守教育部、学校相关课堂教学纪律要求,强化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全体师生要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工作中出现失职失责的,将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上学期夜大拟采用课程线上教学方式汇总统计表》
(见下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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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〇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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